邛崃市教育局中共邛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邛崃市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邛崃市教育局 中共邛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邛教发〔2015〕2号 邛崃市教育局中共邛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邛崃市教职工竞聘上岗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邛崃市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4月3日邛崃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邛崃市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邛崃市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4〕3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教师“市管校用”机制建立,促进我市师资均衡配置,实现优师优教,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范围及对象 (一)竞聘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其他学段公办学校参照执行。学校间借用的,在借入学校竞岗。借到民办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学区督学、成教专干等,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到编制所在学校竞岗,未申请的,其现单位及岗位不变,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支教、交流人员回原学校参加竞聘。 (二)竞聘对象 竞聘学校当年12月底前未到龄退休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竞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三)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四)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四、竞聘方式 竞聘上岗以学校为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按校内竞岗、学区内竞岗、跨学区校际双向选择竞岗顺序逐级进行。未参加校内竞聘者,不得参加其它学校竞聘。校内竞岗实行校长负责制,学区内竞岗由联系学区的局级领导负责,跨学区校际双向选择竞岗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竞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组建机构 学校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 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班子成员、优秀教职工代表共5人、7人或9人组成;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工会委员和教代会主席团成员组成,与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重复,组长由仲裁小组成员推荐产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制定方案 学校竞聘方案由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按照市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截止当年6月30日,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的小学教师学历应达到专科及以上,初中教师应在本科及以上),经学校教代会通过或教职工大会宣布,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实施。 (四)组织竞聘 1. 校内竞聘 (1)学校按班主任、科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2)教职工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组织竞聘会。竞聘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演讲答辩、工作表现和实绩进行考核量化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算出竞聘人的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空缺岗位可及时面向在校教职工进行补岗。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联系学区科室负责派人现场监督,竞聘过程全程摄像备查。 (3)学校对已竞聘上岗人员、校内转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 2. 学区内、跨学区竞聘 校内竞聘的落聘人员,参加学区内缺岗学校的第二轮竞聘,再落聘人员参加跨学区农村学校校际间第三轮双向选择竞岗。 (1)公布岗位。 系统内所有学校将《学校缺岗情况一览表》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系统内竞聘岗位,并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及时公布。 (2)报名。 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对象自愿报名,并填写《邛崃市教职工公开竞聘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双选会。 根据岗位要求,聘用学校自主确定考核方式,择优录用。 (五)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岗位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依法与通过竞聘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教师岗位职责履职及考核情况,进行竞岗和聘用合同的续签。 通过3-4次竞聘仍未上岗人员,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交由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转岗或待岗培训,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间领取基本工资和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培训和考核仍不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解聘。 (六)结果报送 学校完成岗位聘任工作后,聘用及分流情况经市教育局党组审核后报市领导审定。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学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处理,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市教育局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服从调解的可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竞聘时间 校内竞聘,原则上在当年7月20日前完成;学区、跨学区校际间双向选择竞聘在当年8月25日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委宣传部部长舒显奇为组长,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毛迪瑜为副组长,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邛崃市教师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局长赵江临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周三琴任副主任,成员由联系学区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督学、校长组成。 (二)完善教师聘任制度 加强我市区域内教师的统筹管理,试行将教师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学校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市人社局和市委编办对通过竞聘交流人员按程序及时办理人事调动和工资关系。 七、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邛崃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 |